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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发布警情播报 提醒防范信用卡犯罪

2008-4-1 18:03:38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青岛讯(通讯员 王进 王建华)4月1日,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防范利用银行信用卡犯罪警情。

    随着当前各银行信用卡发行量的增长,信用卡犯罪案件日渐突出,尤其信用卡诈骗犯罪已成为经济犯罪案件中增幅较大的一类犯罪。从青岛市以及其他省市已发现的信用卡犯罪案件来看,主要作案手段有以下几种:

    在ATM机上设置陷阱,直接盗取现金
    犯罪嫌疑人用透明胶条等将ATM机的出钞口封堵,待持卡人刷卡提现操作完毕后,发现现金不能吐出时,往往认为ATM机故障而离开机器,并向银行报修,犯罪嫌疑人趁机将已经吐在出钞口内的现金取走。

    盗取信用卡磁条信息复制伪卡
    犯罪嫌疑人在自助银行门禁、ATM机、POS机处安装盗码器装置,复制信用卡磁条信息,进而制造伪卡,实施犯罪。

    采用调包手段获取卡主手中信用卡
    犯罪嫌疑人利用持卡人在ATM机处提款时,采取谎称持卡人掉钱、向持卡人咨询某事、编造借口搭讪等方法吸引持卡人注意力,进而将真卡调包。实施此种手段的一般为团伙或妇女携带小孩作案,不容易引起持卡人警惕。

    冒名申请信用卡
    犯罪嫌疑人以代办信用卡等手段骗取受害人个人资料,进而冒用受害人身份截流已申办下来的信用卡进行消费。

    窥视卡号和密码通过网上银行交易
    利用窥视到的卡号和密码,在不必持有卡的情况下,通过网上银行交易、获利。犯罪嫌疑人利用一些高科技含量的仪器、微型设备窃取持卡人的卡号和密码后实施犯罪。

    面对花样繁多的信用卡犯罪手段,持卡人要掌握必要的防范方法,并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

    要注意个人资料及银行卡密码的保护 
    1、在银行柜面、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设备上办理业务或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时,请注意保护个人密码,防止旁人偷窥。不要轻信粘贴在机器上的电话号码,尤其不要在电话中或向任何人泄露您的信用卡密码,不要将交易凭条乱扔。

    2、请勿在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交易,不要随便在网络上输入银行卡个人信息资料。

    3、请将身份证、信用卡及个人密码分开存放,请勿随意用纸写下个人密码,并尽量经常更换个人密码。

    4、请勿让他人使用您的信用卡及个人密码,尽量不找他人代办信用卡。

    5、对于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请谨慎确认,以免对方骗取自己的卡号和密码。您的密码只有您个人知道,任何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都无权询问您的个人密码。

    要提高刷卡消费时的警惕性 
    1、在刷卡消费时,请尽量让信用卡保持在您的视线范围之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

    2、刷卡消费的交易请您确认无误后再在签购单上签名,并谨记收回您的信用卡,请勿在金额空白或不完整的签购单上签字。

    3、保留所有刷卡消费和其他信用卡交易凭条,及时与银行帐单进行核对,如发现不明交易,请立即与银行联系。

    要注意观察自助银行门禁和ATM机等处的异常 
    1、请您进入装有门禁系统的自助银行以及在ATM机等自助设备上进行操作之前,请留意机身是否异常,周围是否有可疑附加物,例如门禁、插卡口附加物,张贴的可疑告示,微型摄像头等,除向ATM机本机刷卡操作以外,不在任何装置上刷卡、放卡。

    2、在使用ATM时,如遇ATM机没有吐钞或未退卡片时,请不要立即走开。请注意屏幕提示,耐心等待。若判定确实卡片被没收后,请及时与银行联系领取卡片并更改交易密码。  

责任编辑:谭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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