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宣传会议昨天举行,会议要求工商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为北京奥运会保驾护航。
奥帆委负责人在会上指出,目前侵权行为比较突出的在隐形市场,通常表现形式是非奥运会赞助企业不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但利用易使人联想到奥林匹克运动的语词、图形等进行商业宣传、市场推广,给公众造成该企业与奥运会存在赞助、支持关系的印象,从而混淆公众对奥林匹克赞助企业的认知,像“某某企业为2008加油喝彩”、“某某企业祝中国健儿再创佳绩”、“激情08”等均属侵权。
据统计,自《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9次,向北京奥组委发出协查函21件,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167起,罚没款30余万元,并查处全国首起伪造奥组委授权文件擅自经营奥运特许商品案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万元处罚。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青岛市将进一步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加强对奥运会圣火标志的保护,以赛场及周边和游客集中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奥运场馆、签约饭店、途经路线、比赛路线、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周边为重点场所;以奥运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为重点环节;以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为广大奥运参与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为重点商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编辑:李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