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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百余名酒司机“落网”

2008-5-5 9:18:50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青岛讯(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青岛市从4月28日起,开展以“家庭责任”行动番号为第一阶段的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3日晚10时30分,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141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4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违法记6分的处罚,已依法处理43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处以行政拘留15天,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违法记12分,并处罚款的处罚,已处理醉酒驾车违法驾驶人2人。其他违法驾驶人也全部正在接受处理。

    据了解,围绕“人文奥运、法制同行”,以“迎奥运、平安出行”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结合当好东道主,为奥运大家庭争光添彩为主题,青岛市将开展系列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阶段通过开展以“家庭责任”为番号的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剔除长期困扰交通安全的酒后驾车顽症,促使交通参与者养成酒后不驾车、醉酒不上路的法制意识,营造文明行车光荣,酒后驾车可耻的文明交通氛围。全体交通民警全部参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深入家庭、单位、村庄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夜查酒后驾驶等一些列的措施,为奥帆赛和旅游旺季的到来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据介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夜间,近半数违法驾驶人的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通过几天来的专项行动,全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设置流动检查点60余处,每天采取定时不定点的夜查行动,对查处的酒后违法驾驶人依法严厉处罚,构成醉酒驾驶的违法驾驶人依法拘留。同时,为了避免“说情风”的影响,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氛围,交警部门制定了四条“铁律”:一是,各交警中队不得擅自放行查处的酒后违法驾驶人的驾驶证,支队、大队领导不得向下级打招呼要证,给有关人员说情。二是,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涉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统一填写《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暨“家庭责任”行动登记表》,并将暂扣的驾驶证每天行动结束时交支队秩序处,秩序处按要求统一细致登记,将证封存于“家庭责任”专项行动专用箱,行动箱设置两把锁,两把钥匙由支队主要领导分别指定人员流动保管。三是,将计满12分的驾驶员予以锁档,并通知违法驾驶人参加培训考试,暂扣期满或考试合格的驾驶证由支队审批后发放。四是,参加夜查的民警在查车现场一律要关闭手机,更不准接听其他人的说情电话,各辖区大队当天夜查前将查车人员名单及手机号码报122指挥中心,并由督察部门不定时查验参战民警手机是否关机。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各种措施的落实,唤醒广大驾驶人及其家属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重视,意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对家庭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从而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谭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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