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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安街道:建立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备案制度

2019-02-18 17: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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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青岛218日讯(记者 刘玉娜 通讯员 尹建筑)新年伊始,辛安街道通过建立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备案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围绕一个“法”字开启新年工作新气象。

  今后,凡是街道各办、中心、管区起草的以办事处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涉法的信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答复件以及其他涉及街道权益的重大法律事务都要进行备案审查。

  根据要求,合同起草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司法所,由司法所安排相关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规范性、对等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合同不得签订,合同签订后须在5日内报送司法所备案并审查。涉法的信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答复件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具答复意见。

  实际上,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备案制度并非新鲜事物。近年来,随着辛安街道城市化转型速度不断加快,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辛安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规范法律事务审查备案制度,避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诉讼风险。这既是街道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举措,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保障。

  据了解,为确保相关合同的全面履行,下一步辛安街道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法律事务的档案管理,除了将各类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应建立卷宗并归档外,还将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踪。

责任编辑: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