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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电驴”猛于虎驾驶需谨慎 一电动摩托车与行人相撞 致行人当场身亡

2019-02-22 14:5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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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青岛2月22日讯(记者 马超群 通讯员 毛茂 韩立杰)交通事故频发一直是我们热议的话题,机动车行车安全一直是交通部门严加管控的对象,殊不知“小电驴”们也已经成为了交通事故的高发群体。近日,在平度市某地便发生了一起电动摩托车冲撞行人的事故。
  经查,2018年08月22日19时20分许,王某无证驾驶制动性能、灯光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载王某)沿着村中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未确保安全,王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行驶到某村路口西侧时,与行人李某相撞,导致车辆损坏。王某受伤,而行人李某伤及头部致枕部头皮挫裂伤、颅骨骨折,系因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经警方鉴定,王某无证驾驶制动性能、灯光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未确保安全,致行人因颅脑损伤当场身亡,王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已取保候审。
  生活中,便捷环保的“小电驴”为我们出行带来了便利。但为赶时间逆行的、堵车时见缝插针的穿梭在机动车之间、路边相互追逐的“小电驴”……很多骑手种种不良的驾驶习惯加之“小电驴”制动性能、灯光性能参差不齐,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严重地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办案检察官提醒各位市民,市面上很多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由于自身设计以及使用年限原因,制动性能、灯光性能等质量容易出现问题,遇到突发事件时,极易躲闪不及,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有质量保障的电动车,把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牢记于心,这既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也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