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频道 > 法律 > 正文

镇容秩序整治动真格——平度大泽山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2019-02-28 13:5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青岛2月28日讯(记者 马超群 通讯员 李长治)近日,平度市大泽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查处一处运输流体物料撒漏污染道路案件,当事人被罚款1万元。
  据悉,2月21日,大泽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辆运输锯泥的车辆在天柱山路、昌村路因封盖不严,造成物料撒漏污染道路,执法人员根据撒漏痕迹找到当事人及车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撒漏。发生物料撒漏污染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责令清除,并根据污染路面长度与影响行车道全宽计算面积,按照每平方米一百元处罚款;不能按照面积计算的,按照每处五千元处罚款。根据上述条例,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其撒漏物料,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撒漏,并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因当事人在道路上撒漏的物料断断续续,无法计算面积,遂按主要撒漏的2处位置进行裁量,决定给予当事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表示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错误,配合接受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物料运输从业者,运输物料一定要对车辆进行严密封盖等措施,防止撒漏污染道路,否则一旦发生撒漏,不仅会污染环境,其违法行为也会受到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