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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新厦物业拒开用工证明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理赔受阻

2019-03-06 16: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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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青岛3月6日讯(记者 马超群)遭遇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在理赔过程中,因用工单位拒开用工证明导致理赔受阻。近日,平度市白沙河街道62岁的张老汉拨打本网新闻热线0532——83888110反映了令全家人痛心的遭遇。
  张老汉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的2月份通过熟人介绍到平度市新厦物业上班,工作地点在同和街道的文化广场,工作性质为警卫。“当时只是考虑到离家近,挣多挣少的也可以补贴点家用,通过熟人介绍的工作也不知道签订个劳动合同,更不知道还能有什么保险。”张老汉告诉记者,最初每月的工资从一千三慢慢涨到了每月的一千七八,每月的工资也都能及时发放到自己的储蓄折中。张老汉很知足也非常珍惜,认认真真的干着工作。同年的10月份,因工作需求张老汉被调配到南苑小区继续门卫工作。
  2018年4月12日中午,张老汉上下班唯一的交通工具电动车出现故障,考虑到是午饭时间不能耽误下午工作张老汉抓紧外出维修,不幸途中却遭遇车祸。随后张老汉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通过十天的住院治疗,4月22日上班继续工作。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老汉的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
  张老汉的儿子张先生告诉记者,张老汉出院上班后,新厦物业南苑小区的王姓负责人以住院期间没上班为由要其主动上缴十日的工资。由于气愤加之身体未完全康复,2018年6月19日张老汉辞职回家。
  由于理赔程序需要张老汉提供工作证明,全家人多次到新厦物业要求出具用工证明都遭到拒绝。“我们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给开这个工作证明?当时上班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没有想追究物业公司什么责任,只想顺利的得到交通事故理赔,新厦物业的这种做法太让我们寒心啦!” 张老汉的儿子张先生气愤的对记者说。
  “老张的同事和从银行打印的发放工资记录都能证明他在新厦物业上了两年多的班,他们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给他投保,这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现在不给开这个工作证明就是害怕承担责任。”张老汉的朋友赵先生告诉记者。
  6日上午9时许,记者就此事来到新厦物业进行采访。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导在外开会,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表示即刻上报领导尽快给予答复,然而截至发稿新厦物业没有任何信息反馈。对于此事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