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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赶集途中顺走电动车 民警一路追踪次日便追回——莱西滨河路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

2019-04-16 10: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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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青岛4月16日讯(记者 赵光 通讯员 宋学友 吴国雷)一名中年女子在赶集返回途中,因嫌步行走路太累,遂将一辆没有上锁且挂着车钥匙的电动车偷骑回了家。民警在接到报警后,一路展开追踪调查,次日便将该女子查获并追回了被盗的电动车。

 

  
 
  2019年4月11日11时许,莱西市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朋友家门口被人偷走。接到报警后,滨河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受害人于当日上午9时30分许驾驶二轮电动车到朋友家串门,期间将电动车停放在朋友家大门口,车辆并未上锁,且钥匙也挂着车上没有拔下,11时许,受害人准备离开时这才发现车辆被盗。
 
  
 
  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民警立即调取现场及周边的视频监控,很快便发现了嫌疑人为一中年女子,于当日10时30分许将电动车偷走。随后,民警围绕嫌疑人的逃跑路线展开进一步追踪,经过连续一昼夜的不懈努力,次日16时许,民警成功将嫌疑人邢某(51岁,莱西市人,已有三次盗窃前科)查获,并在其家中缴获了赃物电动车。
 
  
 
  据邢某交待:案发当日其一人外出赶集,在返回途中走累了的她突然发现,在一户群众家门口停放着一辆电动车,并且上面还挂着车钥匙,于是她临时起意,将电动车偷出并骑回了家中,结果还没“捂热乎”,第二天民警便直接找上门来。
 
  
 
  4月12日,邢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醒:一定要养成随手锁车的习惯,即使是把电动车停在视线之内,也应该要上把锁,最好能锁在比较牢靠的固定物上。临时性停车,要尽量把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至少应该停放在自己或路人、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让不法分子不敢贸然下手。如果车辆一旦被盗,车主要尽快报警,避免嫌疑人将被盗车子转移他处,延误最佳破案时机。同时,警方也正告不法分子:切不可对他人财物抱非分之想,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