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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遇查弃车就跑、大白天醉驾回家接孩子、酒后驾驶营运车“丢饭碗”——青岛交警曝光2019年第7批30名酒司机

2019-05-07 16: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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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青岛5月7日讯(记者 孙晓文 通讯员 栾心龙 王雍修)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将酒后驾驶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常抓不懈,根据统一部署,青岛公安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市范围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5月7日,交警部门曝光了2019年第7批30名酒司机及7个典型案例。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既违法,又为安全埋隐患,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市民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案例一:二次酒驾遇查弃车就跑

  5月6日23时左右,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文阳路设点夜查,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冀E3A148面包车驶至夜查点处突然调头逃跑,民警随即上前拦截,将弃车逃跑的驾驶人兰某成功控制,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兰某酒精含量为61.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标准。

 

城阳大队-二次酒驾遇民警心虚调头就跑被抓获

 

  据兰某介绍,当晚他在朋友家吃饭,喝酒喝到深夜,准备驾驶面包车回家,驶至文阳路处发现有交警夜查,由于兰某在2018年9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处罚过一次,害怕再次被抓有更严重的处罚后座,所以见到交警查车时试图逃离现场,后来弃车跑进了路边饭馆,被查获。执勤交警介绍,兰某因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记满12分,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大白天醉驾回家接孩子

  5月1日下午交警高新区大队三中队根据大队勤务安排在辖区华中南路与东大洋村口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4时40分许,一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发现路口有执勤民警查车后将车辆停靠至距检查点100米的路边,执勤民警发现后上前对其进行询问,当驾驶员出示证件时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随后将驾驶人肖某某依法传唤到三中队进行处理。经询问,驾驶人肖某某介绍说,他驾驶车牌号位鲁B6R6S3轿车,中午跟同学们一起聚会喝了一瓶啤酒准备开车去接老婆孩子回家,在看到路口有执勤民警查车后害怕便将车停靠在路边,随后民警带驾驶员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若血液检测结果超过80mg/100ml,驾驶员肖某某将面临刑事拘留,驾驶证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高新区大队-中午聚会酒后还敢驾车接家人

 

  案例三:男子醉驾连撞4车伤2人 自称“我喝醉了不知情”

  4月25日23点30分,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在辖区灵山湾路与喜鹊山路发生一起5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民警迅速抵达事故现场。

  交警在现场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绿化带上,车损严重,四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有1名出租车司机受伤,同时还有一名男子卡在白色轿车的副驾驶上,120急救中心也随后抵达现场将受伤人员带走进行救治。而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坐在路沿石上,神态沮丧,据现场群众介绍,该男子就是白色肇事轿车驾驶人。

  经过询问了解到,白色轿车驾驶人杨某当晚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6瓶啤酒加上2两白酒,一直喝到晚上11点,几个人都已经喝的醉醺醺的还不尽兴,杨某又拉着朋友一起到附近的KTV唱歌,可是开到KTV附近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直接撞向了停靠在南侧路边的一辆出租车上,然后车直接就冲了出去,一直从路南侧的机动车道冲到北侧绿化带上才被迫停下。杨某慌了神,急忙下车查看,发现由于冲击太过猛烈,被撞的出租车也被撞了出去,由于惯性又导致另外3辆车相继被撞受损。

  杨某迅速下车先找到受损最严重的出租车司机要求私了,出租车司机此时发现杨某的副驾驶位男子已经被卡在车内,满头鲜血直流,还有1名出租车受伤,吓得立即报了警。看有人报了警,杨某撒腿就跑,被群众团团围住最终控制。当交警抵达现场见到杨某时,闻到杨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无论怎么询问,都只会说一句话“我喝醉了不知情”。随即被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经检测,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拘役,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四:酒后驾驶营运车“丢饭碗”

  4月30日中午12时许,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在黄岛东执法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重型半挂车欲驶入收费站,民警立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司机贾某见到交警后躲躲闪闪,神情十分紧张,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其不但不出示相关证件,反而想驾车闯卡逃跑,被民警迅速控制。面对民警的询问,贾某拒绝回答所有问题。随后,民警将其带至执法站内做进一步检查时,闻到了贾某身上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酒味儿,经过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同时,通过核查,民警发现其驾驶的还是营运车辆。面对铁证,贾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并把车辆的临时号牌拿了出来,称自己之所以不配合检查,就是怕交警知道自己喝了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的规定,贾某将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五:高速交警收费站连查两名隔夜酒司机

  5月7日上午8点,青岛同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疏港高速灵山湾收费站对一辆鲁F牌照的私家车进行检查时,民警突然闻到驾驶员姚某的口气中含有酒味,遂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已经达到酒后驾车标准。姚某称,自己早上没有喝酒,只不过昨天晚上在外面和朋友们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原以为过了一夜后不会有事,这次被查出酒驾,姚某感到有点冤枉。约半个小时后,执勤民警在对另一辆鲁Q牌照的SUV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张某同样因为身上有酒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过现场吹气测试后,测试仪器数值显示为71mg/100ml,差一点要达到醉酒标准范围。据张某交代,他也是在头一天晚上喝了好几瓶啤酒,早上起床后感觉除了有点头晕外其它方面没事就开车出门了,没想到会被交警当场查获。

 

 

  由于两位驾驶员均涉嫌饮酒驾车,执勤民警分别对其开具了处罚凭证。按照相关规定,姚某和张某将分别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探亲酒驾返程上高速被查处

  2019年5月1日15时许,交警潍莱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在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执勤,当民警检查到一辆车牌和为鲁BN7H77牌照的小型轿车时,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带酒”,随即民警对驾驶人姜某按照程序进行酒精检测,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经达到酒后驾驶的违法标准。据了解,驾驶人姜某趁着节假日放假,驾车拉着媳妇和孩子,回南村老家看望老人,中午和老父亲喝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便在老家睡了会,醒来后准备驾车拉着老婆、孩子回家,没曾想刚上高速就被民警逮个正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姜某因酒后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同时驾驶证将被记12分并暂扣驾照六个月。

    附:2019年第7批曝光部分酒司机名单: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