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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部门:开展重污染车联合执法行动

2019-11-05 14: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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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5日讯(记者 孙晓文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青岛市渣土车及重污染车辆运输秩序,打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尽快扭转青岛市空气扬尘污染形势,根据青岛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专门的渣土车等重污染车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力争年底之前,青岛市建筑垃圾源头监管率、密闭运输率达到100%,全市渣土运输“车轮净、车身净、车牌净、密闭完好”的“三净一好”底线标准得到有效落实,显著降低渣土运输扬尘污染、交通违法行为和因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导致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把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信息、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利用交通大数据,深入分析研判违规违法渣土运输车辆轨迹,摸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提高查处针对性,以及做好违法车辆的溯源工作。做好与市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审核货车通行证。交警部门负责查处运输超载、超速、车辆私自改装、涉牌涉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及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等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机动车排放标准冒黑烟车辆,查处报废车上路、逾期未检验、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通行等。检查渣土运输车辆的“三证一单”(《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路单》)。并将车辆其它违法行为抄告各区市政府联合执法的成员单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施工项目未办理处置核准手续、使用未经批准运输企业参与运输,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出入运输车辆存在非许可车辆、裸露运输、超量装载、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二是运输企业及车辆未经批准从事渣土运输经营、道路撒漏、乱倒乱卸、未采取密闭措施等违法行为。三是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四是其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渣土运输违规违法行为。 

  据介绍,交警部门与各区市住建部门及时对接,共享与住建部门掌握的建筑工地台账,要求辖区工地实行施工报备制度,对拟施工的工地申报施工时间、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人、运输路线等信息建档造册。建筑工地不得让未报备车辆驶入工地,不得让超载等违法车辆驶出工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区市城管和住建部门。加强渣土车驾驶员安全教育,以及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禁止在道路上聚堆从事非交通活动,从源头上封堵违法及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实行渣土车“户籍化”管理。定期对渣土车和货运运输企业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检查渣土车和货运车辆制动、转向装置等方面内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其上路行驶并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渣土车和渣土车辆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重点车辆运输企业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做到见负责人、见驾驶人、见车辆“三见面”,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设施、落实日常监控、落实责任追究“五落实”。约谈所属营运车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的重点车辆企业,督促整改。对辖区内渣土运输车辆集中的行驶路线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发现安全隐患路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科学运用查缉战术,坚决防止渣土车“打游击”,“闯关”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冒黑烟”车辆违法处罚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建成的“黑烟车”抓拍系统的作用。对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做好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