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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人醒酒未醒 “隔餐酒”惹来大麻烦

2020-11-17 15:3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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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7日讯(记者 孙强 马云帅 通讯员 王海涛)为深入推进秋冬严打整治攻势“雷霆8号”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坚决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青岛胶州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近日,胶州交警大队在广州路与青州路路口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时,查处一名“隔餐酒”的驾驶人,经检测该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11月15日晚8时15分许,胶州交警大队在广州路与青州路路口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中,一辆银色轿车进入检查路段,执勤交警对其进行检查,当驾驶人刘某将车窗降下来以后,车内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对其酒精呼气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这让驾驶员刘某感到十分意外,称其自己晚上并未饮酒怎么就成酒驾了,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刘某上午去找朋友办事,在中午的时候与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喝了不少酒,酒后在朋友那里休息到晚上7点多这才准备回家,开车时觉得自己精神状态很好,丝毫没有喝酒的感觉,于是便开车上了路,行驶到检查路段被执勤交警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驾驶人刘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胶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对于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并不是看驾驶员何时饮酒,而是根据酒精呼气测试的结果作为处罚依据,“隔夜、隔餐酒驾”多数属于酒后驾驶,但危害不容忽视。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