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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进车厢

2020-12-03 16: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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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日讯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遵守宪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义务,而遵守宪法的前提是我们得了解它,为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相关知识,青岛城运控股公交集团城阳巴士公司第四分公司打造了一列103路“国家宪法日宣传车厢”,利用103路公交车路线长、乘客流量大的特点对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普及。

  第四分公司的后勤工作人员在车厢中每一个拉手上都放置了国家宪法日相关的宣传标语,充分的利用起了这个小车厢对广大市民进行普法宣传,让乘客感受到法律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

  103路驾驶员梁泽涛介绍,“公交车是流动的公共场所,每天来往人群非常多,通过公交车这个载体,能向更多的人更好地宣传普及宪法法律,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创建和谐而安全的社会。”( 通讯员 王国利)

责任编辑:孟庆喜
新闻关键词:国家宪法日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