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频道 > 法律 > 正文

青岛即墨一修车厂老板制造多起事故,骗保60余万,涉案11人被抓获

2020-12-22 12: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22日讯(记者 于建军)日前,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成功破获一起“连环骗保案”,目前,涉案11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

  近日,有保险公司向即墨分局环秀派出所报案,多起车辆理赔均与一家修车厂老板负责人有关,怀疑其利用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民警通过现场摸排,缜密调查,确定此人的确存在骗保行为,并于11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男,37岁,即墨人)抓获。

  据王某明的供述,他常年在即墨区天井山一路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厂,期间认识了不少朋友。王某明在为客户修车时,经常主动提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这样不论是车主还是王某明,都能在修好车的前提下,再赚一笔。

  2018年10月,聂某的一辆奔驰商务车前杠出现问题,开到王某明的汽修厂维修时,王某明向聂某表示可以通过制造交通事故,用赔偿金修车。于是,聂某将车交给王某明后,王某明又与于某取得联系,借用于某的一辆白色SUV。王某明和于某驾车,在埠惜路与盟旺路附近的一条小路上,故意相撞。随后联系交警和保险公司前来处理。事后,聂某向王某明索取1万元作为分红。

  王某榆是王某明的亲弟弟,一直在王某明的汽修厂工作。2017年的一天,王某榆喝酒过多,不小心将脚扭伤,到医院检查后,得知要花费不少医疗费。王某明通过安排一场事故,为弟弟“免费”治疗。

  一天晚上,王某明亲自现场指挥,找来堂姐夫刘某负责驾驶小汽车,王某榆负责骑一辆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两车发生轻微碰撞。交警现场处理后,判定小轿车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次事故,王某明骗取保险公司保费1.5万余元。

  2017年2月,吴某的一辆白色轿车开到王某明汽修厂内维修。王某明检查后告诉吴某,维修费用很高,不值得自己掏钱维修,会帮助吴某通过保险理赔金维修,骗取保费。作为条件,吴某拿到保费后与王某明分成,并将该车送给王某明。吴某在明知骗保的情况下同意。随后,王某明安排吴某将车开走,回家等候通知,到时只需要到现场签字即可。

  两个月后,王某明制造了一场白色轿车与张某驾驶的黑色宝马轿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王某明指导吴某联系交警和保险公司,并对外称车是吴某本人驾驶造成事故。

  于是,吴某被判定为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理赔,吴某的车定损8.9万余元。这笔钱,吴某留下6万元,剩下的2.9万元分给了王某明,同时按照之前的约定,吴某的白色轿车送给了王某明。据办案民警介绍,本次事故中,两车故意相撞,共骗取保险公司20余万元保费。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环秀派出所民警于建林告诉记者,目前,根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供述,其共参与了9起骗保案件,目前已破获6起,涉案11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