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日讯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
来自于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为加快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
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企业家带领企业做大做强。
崂山区将组织 2019 年以后新增上市
企业企业家人才资金奖励申报工作。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企业家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领
崂山区上市企业企业家人才资金奖励:
1.所属企业范围为2019年以后在境内、外首发上市企业,实现境内“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崂山区的企业、境外“买壳”上市成功的企业、青岛市外上市公司迁入崂山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
2.所属企业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
3.企业家包括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每个企业仅限 1 人申报)。
4.企业家应在崂山区企业就职并领取劳动报酬。
奖励政策:
█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企业家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署上市合作协议并完成股改后,给予企业家20万元奖励;
2、企业收到青岛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后,给予企业家60万元奖励;
3、首发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被正式受理,市政府接到中国证监会征求意见函后(拟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给予企业家60万元奖励;
4、成功上市后,给予企业家60万元奖励。
█对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实现境内“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崂山区的企业、境外“买壳”上市成功的企业、青岛市外上市公司迁入崂山区的企业,给予企业家200万元的奖励。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给予企业家最高50万元的奖励。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署“新三板”挂牌合作协议并完成股改后,给予企业家20万元奖励;
2、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后,给予企业家30万元奖励。
█青岛市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迁入崂山区的,给予企业家50万元的奖励。
申报需要以下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需正式红头公文,带文号、签发人);
2.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当年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
5.拟推荐享受政策的人的人事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企业银行账户等资料;
7.相关上市挂牌证明文件(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署的合作协议、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辅导验收报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境外交易所)出具的批准文件、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企业挂牌的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8.企业及企业家信用报告(在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打印);
9.企业十年内不迁离崂山区的承诺书;
10.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每页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携带原件备验,请务必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大厦 2215 室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88997972、15966857920(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