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太平洋保险公司发的中秋“超市券”限时限地 引起市民投诉
鲁网10月22日讯 连日来,多位市民给本网热线83888110打来电话,反映青岛太平洋保险(产险)公司今年中秋节前不仅违规给员工发放了300元的“超市代金券”,还限制使用日期到10月10日,多个区市公司的员工要到几十公里外的超市提货,造成了很多不便。
“太平洋保险公司给青岛所有公司都发放了这300元的维客超市券,说是提货券这不就是代金券吗?国家相关部门不是早就不允许给员工发放超市代金券了吗?”反映市民向记者展示了券,上面写着“提货券”及编号,使用范围“维客超市经营品类 叁佰元整(300.00元)”,有效期至“2019—10—10”,友情提示“提货券一次性消费完”,使用门店“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下设连锁超市”。
他们拿到这些超市券一看,并不是青岛所有区市都有维客超市,像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等要使用这个“提货券”都得跑到几十公里外的维客超市,“一共300元,去了来回六七十元的路费和时间,就有200多块钱,太平洋保险这不明摆着折腾人吗。”投诉人抱怨道。在记者了解中,一位市民表示他国庆节与家人一起出游了,没来得及赶到维客使用。10月19日从郊区到维客李沧永平路店服务台询问这张券能不能使用时,服务人员告诉他,要自己到查询钱交到哪个店了。“气的我当时就转身扭头走了。”该市民质疑,太平洋保险当时为何选择维客这样并不是各个区市都有的超市,是不是涉嫌“内幕交易”?维客超市让客户自己去查钱交到哪家店了,这不是故意为难顾客吗?他大老远跑了几十公里使用,惹了一肚子气。
对于此事,记者致电青岛太平洋保险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一再称他们发放的是提货券,并不是代金券,而且是工会文件允许发放的。全青岛区域共发放了500多张,当时选择维客是“上会研究的,也进行了招标。”只要员工登记地址,他们公司愿意为没使用的员工进行物流配送。
记者又致电青岛维客集团,客服人员表示,这些提货券是两家公司商定的使用日期,如果有太平洋保险公司员工持有过期的券,只要真实有效,他们都同意继续使用。
到底市民投诉的这种券算不算超市现金券,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维客超市一开始答复顾客不能使用了,为何在媒体采访后又说只要真实有效就可以继续使用,是不是该给顾客一个说法,本网都将继续关注。(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