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破房子”不能拒收?胶州远洋御城给业主发奇葩通知

2020-06-16 17: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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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6日讯 原本接到收房通知是件高兴事,胶州远洋·御城小区的业主却收到了奇葩通知。根据业主提供的开发商发出的收房通知显示,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如出现质量问题,业主不得拒绝收房,这样的奇葩条款让业主极为不满。记者到该小区售楼处采访时,一位负责人称记者如想了解情况,需寻找该公司新闻发言人,电话也需要自己网上找,但记者多方搜索,并未从网上搜索到该项目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方式。

收房通知

  “我们业主按理说应该是上帝啊,但他们发通知的口气俨然自己就是上帝,真是气死了。”6月16日,胶州市民李女士收到了胶州市远洋·御城小区开发商发来的收房通知,拿到通知后李女士十分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看到新房了。但是,看完收房通知的李女士又傻了眼,通知内的多项条款都让她非常生气,通知规定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如果有质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粉刷瑕疵、墙壁裂缝、局部渗漏、部品件损坏、管道堵塞等装修问题)不能作为业主拒接收房的理由。且该商品房维修过程可以合理延长工期,但开发商维修期间不视为逾期交付,无需担责。

售楼处前

  看完通知后,李女士就到业主群内向邻居咨询,不少准邻居均对开发商的这一纸文书提出了质疑。“里面每一条都是对开发商的保护,我们业主完全成了弱势群体,谁来保护我们?”同为业主的张先生告诉记者,通知称业主在交付期过后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话,开发商有权选择解除整体预售合同,且业主应按商品房房总价款的20%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张先生提出疑问,开发商如果故意把房子建的千疮百孔,导致业主不愿收房,那开发商岂不是白赚20%的违约金?

小区门口

  针对多位业主反映的问题,6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胶州市黄河路的远洋·御城小区,看到该小区周边正在施工,到小区大门无路可通。记者从一条偏僻小路进入售楼处后进行采访,一名张姓负责人称他们是销售人员,解答不了记者的疑问,要采访此事记者应找项目的新闻发言人,并称新闻发言人的电话可以在网上搜索到。

  记者离开售楼处后,对“远洋·御城新闻发言人”进行了搜索,但并未搜到相关联系方式,只搜到了数条关于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链接。

  远洋·御城小区开发商给业主发送的收房通知中数条遭质疑的内容是否合理?业主应当如何维权?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孟庆喜
新闻关键词:远洋御城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