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协委员李娜:呼吁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立法

2019-01-20 19: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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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医附院耳鼻喉科主任李娜

    鲁网青岛1月20日讯(记者 刘亮亮)2018年6月,四岁女孩小九月离世捐献器官的事迹让全国无数人潸然泪下。而这一事件也在青岛引发了一股“器官捐献”热潮,不少爱心市民甚至集体签订器官捐赠协议,只是为了让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而在今年的“两会”上,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医附院耳鼻喉科名誉主任李娜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交了界别提案《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案》。

  提案围绕国内人体器官捐献的背景、现状以及愿景等方面展开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呼吁公众提高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和意识。提案中提到,我国每年约有30多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6万例左右。截至目前,青岛市共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633例,其中2018年就有184例,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导致我国目前捐献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传统观念障碍、法律法规缺位、监管工作缺失和宣传工作不到位等这几方面原因。”李娜告诉记者,近年来,福建、湖北、云南、贵州等省及深圳、天津、南京、重庆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有关器官移植的地方法规,极大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发展。而山东省仅有《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2003年),缺乏“器官捐献”的相关管理条例。

  另外,当前媒体对器官捐献宣传较少、普及面小,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还不够,很多人不清楚器官捐献的具体定义、哪些器官能捐献以及如何实现器官捐献等。

  对此,李娜建议通过加强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快实行地方立法、完善慈善救助体系,从经济、政策等方面鼓励捐赠行为等方面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实施。

  “人体器官捐献是生命的延续,能让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重获新生。希望全体公民都能够正确认识器官捐献的重要性,摒弃落后的传统观念,在法律的框架下,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使我市的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李娜说。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