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不及时将受处罚!青岛多部门联动围剿非法“小广告”

2019-05-06 09:37:00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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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多个部门联动围剿非法“小广告”

  明确治理责任,清除不及时将受处罚

  日前,青岛市城管办发出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治理“小广告”。

  根据通知,青岛市将在继续实行主次干道“小广告”清理服务外包的基础上,将开放式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小广告”清理全部纳入服务外包。此外,对有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物业企业履行所服务区域“小广告”清理责任,做到每天巡查1次,随出随清。对各种杆(箱、亭)体,由其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履行“小广告”清理责任。对责任人未履行上述责任的,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对行为严重或屡次违反的,将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通知明确,对非法“小广告”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接受处罚的非法“小广告”,将一律移交通信服务单位予以停机警示。

  针对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将建立联动机制,组织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部门对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查处,对组织、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公安机关对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涉赌、涉黄、涉毒、私刻公章、伪造票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市民举报的非法“小广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取证,组织力量实施打击;公安交警部门对在车行道内拦截交通工具递塞、散发小广告的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承接印制非法“小广告”的印刷企业进行查处;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对所服务区域内“小广告”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