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青岛困难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和奖励下月起可申请

2019-07-25 09:06:00 来源:青岛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日,青岛市残联下发通知,2019年度困难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和奖励工作开始实施,困难残疾学生将得到教育救助和奖励,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救助和2万元奖励。

  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由本人在8月1日至2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 (大学入学通知书)、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市)残联申请救助和奖励。

  根据青岛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青岛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办法》规定,救助对象需是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培训的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市及区(市)残疾人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中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等可获得救助。

  奖励对象需是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在文件执行之日后获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申请奖励。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