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〡青岛出台20条意见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2019-09-23 13:23:00 来源:青岛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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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3日讯  为建设一支过硬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与青岛市纪委机关、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20条意见,营造抓好带头人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严格标准条件,突出组织力和执行力,旗帜鲜明选拔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和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三好三强”的村党组织书记。打破就村抓村的路径依赖和选人用人的地域限制,统筹整合区域优秀人才资源,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实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路径。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以区市为单位全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适时面向社会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等担任专职党建工作者,享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意见》明确,健全教育培养机制,提高带领发展的能力素质。将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青岛市每年选派不少于20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示范培训,选派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青岛农村干部学院集中培训。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浙江省等先进镇村,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体悟实训。每年选派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到我市先进村开展体悟实训。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加自学考试。

  《意见》要求,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履职尽责的规范管理。完善区市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实行任职资格区市、镇两级联审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承诺、坐班值班等制度,以区市为单位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完善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实施村党组织和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三张清单”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履职情况评估,每年底开展“双述双评一考核”。以区市为单位,制定村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办法和履职情况定期评估的具体办法。完善从严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权力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村党组织书记,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实行动态调整。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容错纠错机制。

  《意见》指出,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加大物质激励、注重事业激励、强化精神激励,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提高待遇报酬方面,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对完成村庄布局调整的,根据村庄规模、人口总量和工作成效,合理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加大物质激励方面,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党组织书记,采取一定形式给予奖励;从2020年起,对受到中央、省委、青岛市委表彰的村党组织,分别由青岛市管党费给予村党组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专项用于党员教育。注重事业激励方面,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力度;对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可发放生活交通补贴等,同等条件下,按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晋职晋级。强化精神激励方面,适时评选村“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在各级推荐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时,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倾斜。

  《意见》强调,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营造大抓农村基层的良好氛围。相关区市、镇党委要压实责任,逐村研究提升村党组织书记质量的措施和路径。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集中精力突破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基层经验。把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纳入区市、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刘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