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自然资源 共营生命蓝色 青岛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海洋执法宣传月”活动

2020-07-22 15: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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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2日讯(记者 孙晓文 通讯员 李金生 臧歆)根据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黄岛支队《关于开展海监执法宣传月的通知》要求,青岛崂山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沿海街道办事处在七月开展了海洋执法宣传月活动,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从源头遏制违法用海行为,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依法用海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崂山区多次出现卫星遥感疑点疑区疑似违法的情况,反映出宣传不到位,基层涉海群众对用海法律法规和用海政策不了解,对法定岸线不清楚等状况。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中国海监崂山区大队在金家岭、沙子口、王哥庄等沿海街道召开宣传工作会,向一线沿海街道、社区宣传有关法律和用海政策,对重点海域、重点岸线、重要河口等执法形势严峻复杂的社区、街道,主动联系对接,送法上门,召开现场普法宣传工作会,宣传涉海法律法规及用海政策的认知度,增强辖区群众法律意识,让群众知法、守法、护法。

  (中国海监崂山区大队在沙子口街道召开宣传工作会)

 

  (中国海监崂山区大队在王哥庄街道召开宣传工作会)

  同时,工作人员在景区、码头、养殖区等人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共悬挂宣传横幅68条,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单3000余份,深入社区、渔港普法现场答疑涉海法律法律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宣传。

  (一线执法人员深入渔港现场普法)

 

  (工作人员在海边悬挂宣传标语)

  通过此次执法宣传月活动,真正做到了普法不走过场,普法宣传活动纵到底,横到边,不断扩大“海监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依托街道、社区各级组织,紧紧依靠群众,建立监督联系人制度,增加人民群众对涉海法律法规及用海政策的认知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群众依法用海护海的意识,对用海涉海违法行为起到“早发现、早制止”的效果,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