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 止于你我】10起“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案例

2020-10-27 17:0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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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7日讯 截至目前,今年青岛已查处4起造谣典型案例。现为大家选取10大“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处罚案例,希望大家切勿制造传播谣言,防止以讹传讹。
  1月5日,苑某等三人在多个微信群里发布“郓城候咽集镇一家四口煤气中毒”虚假视频及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获悉后,郓城警方高度重视、快速介入,依法查处打击造谣传谣者。经深入调查核实,迅速查清三名造谣者,并于1月6日下午,相继赶赴鄄城红船、张营镇等村庄,将三人抓获。日前,造谣、传谣者苑某(男,47岁,郓城县张营镇人)、黄某(女,48岁,郓城县张营镇人)、于某(女,30岁,鄄城县红船镇人)等三人在微信群散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经询问,三人对各自在微信群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苑某等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经调查,菏泽市近期未接到相关警情,视频发生地也并非菏泽,视频内文字内容均为造谣者杜撰添加。

  

  1月21日,有网民在微信群传发“齐鲁网闪电新闻发布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发现1名来自武汉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谣言。对此,即墨警方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并于当晚查获造谣者杨某杰(男,26岁)及散播谣言者王某世(男,54岁)、王某锦(男,21岁)、安某芹(女,43岁,四人均为即墨区人)。经审查,该四人对编造谣言、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即墨警方依法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犯罪嫌疑人杨某杰刑事拘留,对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人王某世等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五日的行政处罚。

  

  1月22日,有网民在微信群传发“我的天呢,古城大事件,古城今天去了一家武汉人,得了禽流感死了,现在在区医院隔离,亲们不要来台儿庄古城附近”的不实信息。对此,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并于当晚将造谣者张某(男,35岁)、散播谣言者冯某(男,35岁,二人均为台儿庄区人)抓获。经审查,张某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编撰上述内容,冯某转至微信群,引发网民关注转发,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台儿庄警方依法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对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违法人员冯某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聊城市民的朋友圈内陆续有人转发“莘县一养鸡场一名司机去南方拉鸡,感染新冠肺炎……”2月19日,聊城市莘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核实,涉事的张寨七氏食品公司近期从未安排人员和车辆出省采购,也没有员工因感染新冠肺炎而被隔离。

  通过侦查,警方进一步确定了在微信群散布谣言者为张寨镇张某某。经询问和本人供述,在2月15日张某某到七氏食品公司准备干零工,由于工资问题与厂方未达成一致,便对该公司心生不满,随即便编造谣言蓄意报复。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编造、散布谣言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近日,在德州乐陵市,部分网民转发“乐陵十三人染sk5病毒,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的信息,经乐陵市警方侦查,确认该谣言在当前时期的首次转发者为董某玲(庆云县居住)。2月27日,董某玲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020年4月3日2时许,有网民在微信群里散布“抢粮食”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经查,王某,男,34岁,新泰市谷里镇人,经营粮店。为促销面粉大米,编造“开始抢粮食、粮店超市都抢光了”虚假信息,于4月3日2时许在多个微信群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2020年4月7日中午,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张内容为“现胶州确诊病例2个,目前密切接触者21375人,尚有918人接受医学观察,确诊病例的家属女婿已经确诊……”的文字图片,并迅速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中疯传,并且引起了一定的社会恐慌。
  经查,孙某轩(男,23岁,胶州某公司员工)得知胶州有确诊新冠肺炎病例,于4月8日上午从互联网上搜集到与之相关的一些不真实的信息,编辑打印后放在公司厂长的办公桌上,后孙某轩发现信息不完全真实,又重新编辑打印。期间,第一张文稿被公司同事孙某俊(男,45岁)发现后用手机拍摄转发到朋友圈。该图片信息迅速发酵,在网上疯传,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孙某俊被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治安拘留,孙某轩被批评教育。 

  

  

  4月9日,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烟台某医院新确诊27例,这27人均从湖北回来”等内容。对此,莱山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查获造谣者刘某(女,37岁)。经审查,该人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莱山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8月7日,社交媒体出现“青岛某商场进口肉发现新冠病毒,商场全体员工强制做核酸检测”等虚假信息。对此,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8月8日,将造谣者寻某和传谣者曲某某、姜某某查获。

  经审查,寻某、曲某某、姜某某对其8月7日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寻某等三人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崂山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15日,青岛警方通报:10月12日晚,多名网友向青岛警方举报,有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夸大青岛新冠肺炎确诊人数的虚假信息。13日,该嫌疑人井某某(男,21岁,山东泰安人)被查获。经审查,井某某对其为吸引微博人气,编造青岛市新冠肺炎确诊人数的虚假信息在微博予以发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井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元。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擦亮双眼,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努力维护健康和谐的互联网平台。在此我们为广大网民支招:在官方并未发布正面报道或者回应时,网络上的传言均可能是谣言。网友要学会辨别网上的信息,不以讹传讹。首先,通过搜索引擎等工具,查看是否有类似的网络谣言,初步鉴别可疑信息,比如类似信息仅仅是地名、受害者、车牌等细节更改或者事件情节类似等等。其次,查看官方网络平台或新闻媒体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报道,核实是否有相关的内容报道或者辟谣,如无相关信息则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转发;此外,还可以发私信向平安行动、青岛市政府等政府网站、官方微博等询问核实。(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