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样品不合格!青岛市公布2021年第2期食品抽检信息

2021-06-03 16: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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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3日讯(记者 祁琳)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期。

  据通告,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7个大类食品260批次样品进行了评价性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超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平度市王世民粮油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福铎喜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鸡蛋,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氟虫腈是一种杀虫谱广、高效持久的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已广泛应用于种子处理、害虫防治和动物健康防护等领域。然而,它的使用会导致鸡蛋污染,食用对人体有一定的毒性。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氟虫腈在鸡蛋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鸡蛋中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鸡场农户使用了混有氟虫腈的消毒液,在消毒过程中污染了鸡的饮用水或食料,进而污染鸡,间接引发鸡蛋中污染氟虫腈。

  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瑞君果蔬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长豆角,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甲胺磷是一种内吸性很强、兼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也可以用于防止虫害发生。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不得在蔬菜上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豆类蔬菜中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豇豆和长豆角中甲胺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的使用规定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误用农药。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黄岛区刘敬花销售的标称为扒山批发市场生产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铬(Cr)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同时也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摄入过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铬(以Cr计)在菠菜中的残留量为0.5mg/kg。蔬菜类农产品铬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农产品的生长环境被污染。主要的灌溉用水、土壤以及大气受到污染导致蔬菜类农产品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附: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