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1项政策发力航空产业发展

2022-04-11 15:15:3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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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1日讯 4月11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共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共同构成民用航空的两翼,在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日,青岛市研究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

  公共运输航空方面,目前形成运输为主、保障配套发展的格局,全面提升青岛乃至山东的对外连通能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021年8月12日,胶东国际机场实现转场,青岛市航空运输迈入4F机场时代。胶东机场定位为“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东北亚国际枢纽机场,未来将构建“沟通南北、辐射西部、面向日韩、连接世界”开放型航线网络布局。与流亭机场相比,胶东机场在运行等级、服务品质、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实现了质的飞跃。2021年,胶东国际机场完成航班起降13.87万架次,同比增长9.8%;旅客吞吐量1603.20万人次,同比增长10.1%;货邮吞吐量23.76万吨,同比增长14.9%。规划到2025年,胶东机场可满足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万吨、飞机起降30万架次的保障需求。二期规划到2045年,可满足旅客吞吐量5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飞机起降45.2万架次的保障需求。

  通用航空方面,青岛市自2017年获批成为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以来,通航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已集聚空中客车直升机(青岛)有限公司、青岛直升机、九天国际飞行学院等一批优质企业。依托总装制造龙头项目,扩充通航产业链,带动维修改装、运营、培训、关键零部件制造等上下游产业链条协同发展。2021年,青岛市通航产业产值44.7亿元,同比增长17.4%。统筹使用四大通用机场,平度慈航机场已投入使用,西海岸通用机场加快开航,即墨、莱西通用机场加快建设,青岛市布局直升机起降点,实现多层级基础设施“连线成片”,建立健全通航运行保障能力,打造良好的通航产业生态体系。同时青岛市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医疗救援、城市消防、警用航空、应急救援、港口引航等全方位航空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了可推广、可复制的航空公共服务体系“青岛模式”。

  《实施意见》共提出21项政策,集中在航空运输业、通用航空产业、重点区域建设3个领域。对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对产业导向强、社会反响好的既有政策,延续并优化提出11项;借鉴外地城市经验,结合青岛市实际,创新出台10项。

  提升发展航空运输业

  以建设“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东北亚国际枢纽机场为目标,坚持“客货并举”,提出提升洲际及远程国际联通性、提高机场非高峰时段利用率、建设航空客运中转枢纽、搭建亚洲航空货运通道等11项政策。其中,延续优化6项,新出台5项。

  主要内容包括:提升洲际及远程国际联通性,对新开(续飞)洲际、远程亚洲、上合组织国家的客货运航线,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助标准。拓展亚洲(地区)航空客运市场,对新开直飞亚洲(地区)定期客运航线,根据执飞机型和航点进行补助。提高机场非高峰时段利用率,对调整至机场非高峰时段运营的出港亚洲(地区)定期客运航班进行补助。建设航空客运中转枢纽,对航空公司开展国内与日韩互转、国内与洲际互转、国际(地区)与国际(地区)互转中转业务进行补助。支持客运航线更换大机型,对在已开直飞定期客运航线上更换宽体机的,根据航线类型进行补助。搭建亚洲(地区)航空货运通道,对新开直飞亚洲(地区)定期全货机航线,根据执飞航点进行补助。落实国际航线“客改货”措施,对国际(地区)客改货航线,根据航班进出港货量进行补助。完善国内全货机航线网络,对新开直飞国内定期全货机航线,根据货机业载进行补助。拓展航空货源市场,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在胶东国际机场出港的腹地国际(地区)货邮,根据陆运距离进行补助。推进与航空公司战略合作,对航空公司在胶东国际机场新设立货运运营基地的,按照运营规模,给予补助。鼓励提升空管保障效率,根据胶东国际机场年度新增起降架次和航班放行正常率等,对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单位进行补助。

  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产业

  聚焦通用航空器制造、维修、运营和人员培训等重点领域,发展通航制造产业、促进通航运营服务、鼓励开通低空航线、培育通航应用场景等8项政策,其中,延续优化3项,新出台5项。

  主要内容包括:发展通航制造产业,对新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生产许可证的通航制造企业,给予奖励。促进通航运营服务,对新取得通航运营资质的通航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开展通航飞行活动产生的飞行保障相关费用,给予补助。延伸通航产业服务链条,对新取得通航维修资质的通航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开通低空航线,对新开通通航短途运输固定航线的通航运营企业,根据年度飞行时长、航线长度、飞行器服务能力等因素,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助标准。培育通航应用场景,扩大公共服务和生产应用,拓展通用航空器在警用执法、医疗救援、航空护林、城市消防、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鼓励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对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飞行情报、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的低空飞行服务站,一次性安排扶持资金。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对新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进行一定比例补助。鼓励开展通航租赁业务,支持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通航租赁(含售后回租、转租赁)业务。

 完善重点区域建设

  以建设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为契机,延续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2项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进产业上下游核心及配套企业,大力发展飞机总装及零部件制造、维修改装等航空核心产业,航空培训、航空物流、航空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对落户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通航小镇等重点区域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激励措施。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通航小镇等重点区域航空配套场外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防汛等公共基础设施和专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投入,系统性推进航空运输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

 “十四五”青岛市财政50亿元支持航空产业发展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重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重示范”,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重点提出了三个方面、21项财政支持政策。

  奖补资金共担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谁受益、谁投资”“谁主张、谁负担”原则,客货运航线开发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区(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对服务特定项目(企业)开通的客货运航线,开发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与项目(企业)所在区(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

  拓宽资金扶持渠道。充分发挥现有投资基金的作用,探索设立青岛市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航空产业相关企业、项目股权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模式,加大对航空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投入,引入创投和天使基金、加大相关企业上市培育,促进航空企业发展。

  强化航空人才支撑。加大设计、制造、飞行、机务、空管等航空类紧缺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与一流航空高校合作,鼓励本地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航空类专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航空产业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安家补贴、人才住房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对来青创新创业的航空产业高端人才,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工程,对入选人才及时落实相应政策待遇。

  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初步匡算,“十四五”期间,青岛市将安排支持航空产业发展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约50亿元,其中:航空运输业方面约48亿元,通用航空产业方面约2亿元。(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