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预计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青岛发布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意见

2022-04-12 20:34:0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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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2日讯(记者 刘伊雪)4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岛市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的新闻发布会。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戚永战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海洋是青岛最大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青岛海洋发展的光荣使命,市海洋发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协同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赴上海、深圳实地学习海洋政策制定、海洋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意见》以及《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以下简称《海洋15条》)三个文件。目前,《行动计划》已经以市委海洋委名义印发,《海洋15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意见》提出,到2025年,预计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现代海洋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到2035年,初步建成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海洋文化繁荣、海洋国际交流合作活跃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意见》共5000余字,包含27条

  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包括加强海洋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引领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海洋人才矩阵等4项工作。

  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包括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壮大船舶海工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创建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稳步发展深远海未来产业、打造现代渔业样板、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打造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等9项工作。

  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包括创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拓展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领域、提高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等4项工作。

  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包括建设绿色生态海岸带、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等3项工作。

  全球海洋事务交流中心包括积极构建海洋开放新高地、拓展国际海洋合作空间、搭建国际组织合作发展新平台、建设世界知名“蓝色会都”等4项工作。

  最后一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推进等3项工作。

  突出青岛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意见》提出将“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十四五”期间青岛城市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围绕落实国家、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结合青岛市海洋发展实际提出了20余项在全国具有引领性、首创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力争当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的排头兵。

  突出系统化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为加快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同步制定了《意见》《行动计划》和《海洋15条》政策,形成了 “1+1+1”政策支撑体系。《意见》主要是谋长远、把方向,描绘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青岛海洋发展蓝图,系统部署了“五个中心”建设。《行动计划》主要针对“五个中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的要求,研究提出了未来三年重点推进“十大工程”。《海洋15条》主要聚焦高端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高端航运服务业、现代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研究提出了15条29款扶持政策。

  突出海洋产业发展这个主攻方向

  在《意见》中把发展海洋经济、海洋产业作为贯穿《意见》的一条主线,《意见》中有三分之一的条款用于部署海洋产业发展,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青岛市海洋产业跃上新的台阶。

  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保障

  海洋经济要实现突破发展,离不开政策和要素的支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提出的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发展投资基金和探索组建专门公司等措施,提出了“探索组建市级海洋发展平台机构,发挥已设海洋投资基金作用,根据项目储备探索设立海洋发展投资基金,探索发行海洋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海洋经济,进一步激发海洋发展活力。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