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基数倍增计划 | 落户青岛 95后小姐姐竟然这般“操作”!

2022-05-16 14:35:04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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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岛市发布《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青岛市在人才政策方面所采取的创新举措。在人才落户方面,《意见》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简化程序。比如,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落户年龄由5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硕士由45周岁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取消博士、正高职称的年龄限制;取消了高级工、中级工缴纳社保满1年、2年的限制。新增了社区集体户、承接无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青岛招才、引才、聚才的诚意十足。

 人才基数倍增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 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条件,放宽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年龄限制。取消国内外专科以上高校在校生来青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来青落户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要求。

  2. 对重点项目、创新创业团队实行赋权激励落户。全面取消经认定的国内地市级及以上人才来青落户限制,扩大人才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覆盖范围,发挥 “兜底”落户保障功能。

  3. 加大户籍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简化落户程序,提升落户便利度。

  人才落户具体指南:

 享受主体:

  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资格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地)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正高职称人员;

  2、硕士 50周岁以下,本科45周岁以下,专科及技工院校毕业生40周岁以下;

  3、副高职称、高级技师5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45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40周岁以下,中级工、初级工35周岁以下;

  4、高等院校在校生,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享受待遇:

  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时落户。

 办理流程:

  1、人才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申请;

  2、审核通过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联系方式: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2-88612560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