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2-11-23 14:31:5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23日讯(记者 刘伊雪)2022年11月23日,青岛市政府召开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据了解,雏鹰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是今年青岛市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培育一批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其中培育雏鹰企业300家以上。市民营经济局于今年6月份牵头印发了《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中,将完善梯度培育路径机制设为重点任务目标,计划到 2025 年新培育认定雏鹰企业1000家左右,新培育争创瞪羚企业150家左右、独角兽企业8家左右,逐步构建起“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体系,形成全市优质中小企业蓬勃涌现的发展新格局。

eba8ed9b10914385d2fb66ac73bc6f3

  雏鹰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得到市场认可,具有一定规模盈利预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为规范雏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青岛市民营经济局牵头制定了《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雏鹰企业申报条件、委托评审、认定公示和培育支持等内容,并于今年首次启动了雏鹰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与以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体系不同的是,《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培育企业的范围由之前单一的制造业企业增加到全产业中小企业,重点倾向于具有高成长性的“四新经济”企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将积极助推解决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有效推动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速度、数量和质量的有力提升。从今年首次申报情况看,企业积极踊跃,申报的企业数量已经超过500多家。

  《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申报企业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报企业注册时间满1年,不足6年;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列举了10条认定标准,申报企业满其中2条即可。明确雏鹰企业有效期为3年,对经认定的雏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市民营经济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统筹协调通过银行信贷、股权投资、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手段,有效整合各类社会创新创业资源,市区联动,加大对雏鹰企业培育力度,构建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雏鹰企业作为青岛市“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扶持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构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梯队的首要环节,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力量的重要支撑;瞪羚企业具有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是优质高成长企业的中坚力量;独角兽企业具有独创性核心技术、创新性产品或服务、颠覆性商业模式,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融资规模大于10亿美元。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四新经济”领域高成长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未来,青岛市将持续把“专精特新”理念厚植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全过程,大力推动“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体系,建立雏鹰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成长速度、打磨产业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确保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走在全国前列,力争成为推动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