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青岛楹联“美育之星”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征稿

2024-04-18 15:00:0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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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交流青岛市中小学生传统书画和楹联诗词朗诵技艺,首届青岛楹联“美育之星”书画展示、诗联朗诵展演活动将于2024年“六·一”期间举办,现活动组委会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征稿。

 具体信息如下:

 一、举办单位

  1、指导单位: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素质素养工作委员会

  中国楹联学会少年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主办单位: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青岛理事单位

  青岛美育之星青少年艺术展演组委会

  3、承办单位:

  青岛市市级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青岛市楹联艺术家协会

 二、展演项目

  1、书法创作(软笔、硬笔)

  2、美术创作(画种不限)

  3、诗联朗诵(楹联或诗词)

 三、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责

  1、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基本职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商定和发布征稿、收稿、评审、展演等信息等通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活动的全面工作。

  2、评审委员会:分设书法组、美术组、朗诵组。

  基本职责:在组委会指导下,根据规则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原则,负责做好作品和朗

  诵的评审工作。

 四、组别划分:

  1、幼儿组(指幼儿园和学龄前儿童)

  2、少儿组(指从小学一年级到小学三年级之间的小学生)

  3、少年组(指从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之间的小学生)

  4、青春组(指初中及以上的中学学生)

  五、作品要求:

  弘扬时代主旋律,坚持社会正能量,传播中国优秀楹联诗词书画传统文化。在创作主题总要求指导下,从孩子对书画创作及诗联阅读朗诵的兴趣爱好出发,尽力适应他们的需求特点,满足他们自由发挥的展现思路,提倡艺术多样化,如有篆刻、剪纸等其它民间艺术形式也可报名。

 1、书画作品类:

  (1)书法作品:软笔,四尺及以下宣纸,竖幅;硬笔为A4纸大小,竖幅。

  (2)绘画作品:纸张为38X30㎝,横幅。

  (3)作品数量:书法或绘画作品每人可报送各1-2幅,最多可投稿4幅作品;

  (4)加注信息:所有投稿作品,均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市区学校名称及班级、出生年月日;本人或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指导老师的姓名、所在单位及身份职务职称、通讯联系方式等信息(尺幅小的可另附纸张打印文字说明,与征稿作品同报)。

  (5)参展费用。凡投稿书画作品一幅者,应缴纳相关费用160元/幅;两幅及以上的按半价收费。主要用于作品的收取登记、分类整理、评审、装裱、开幕式场地背景板、横幅、前言写真板、导向牌、巡展、媒体宣传、编辑专刊画册,以及劳务 (整理运输、布展撤展、值班等)。

  2、楹联诗词朗诵类:

  (1)朗诵内容:选手任选一首诗联作品。需用A4纸依次打印全文,加注朗诵人姓名、所在学校、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报名时上交。

  (2)时间限定:每位选手朗诵时间限定3分钟以内,要求先简短做不超过30秒自我介绍(如:本人姓名、年龄、所在学校、班级,以及个人艺术爱好、曾参加何种艺展并获何艺术荣誉等),然后脱稿背诵楹联诗词。楹联文字要求不能低于14字;诗词要求不能低于28个字。(要求现场朗诵稿与报送的文字打印稿相同)。

  (3)展演费用。凡报名参加楹联诗词朗诵者,应缴纳相关费用120元/每人,其列支范围大体同前项所述。

 六、截稿与交稿:

  1、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征稿(报名),到2024年4月28日下午5时截稿(终止报名)。

  2、书画作者可持本人作品,朗诵者可持拟登台朗诵的诗联全文(A4纸打印件),按照就近原则,送到或邮寄到展演组委会或送所指定设立的收稿、报名点。

  3、报送的作品,应是2024年以来的新创作品。谢绝此前创作或曾参加过其他举办单位展览评选过的作品。

  4、各区市收稿、报名点,应在收稿、报名截止后,及时汇总收稿作品和报名资料,于4月30日前,转送至展演组委会(楹联协会办公室)。

  5、建议相关学校和老师统一收稿,4月30日统一报送到组委会。

  七、展览须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1、首展(含开幕式)日期:2024年6月1日——3日,地点:青岛市海泊河公园民俗文化艺术展厅(市北区康定路4号,公园内高架桥下)。

  2、首展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是否巡展。

  3、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书画作品,均可参展。

  4、装裱展出的作品,展出结束后退还作者。

  5、开幕式颁奖后将举行庆祝宴会,想参加宴会的请在4月28日在报名或交稿时告知,以便安排,并缴纳费用成人每位120元,学生每位80元。

 八、奖项设置

  按组委会确定的书法、美术、朗诵三大类,四个组别各评选出:

  1、炫彩“美育之星”作品展示奖,拟每组每类各取前5名(幅);

  2、艺术“美育之星”作品展示奖,拟每组每类各取前10名(幅);

  3、未来“美育之星”作品展示奖,拟每组每类取前若干名(幅);

 九、颁奖发证

  1、在展会开幕式上,遴选部分优秀选手展示才艺;

  2、公布书画作品征稿入展和获奖情况并颁发证书;同时对组织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最佳或优秀组织奖。

  3、在新出刊《青岛楹联》专刊上登参展作者作品和朗诵选手照片及姓名(含指导老师);对每位参与者发给《青岛楹联》(专刊收藏版)会刊1册;(另:若需增加《青岛楹联》数量的,需交付20元/册成本费)

  4、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十、有关说明及其它:

  1、法律责任:本次参加展演作品必须是参展演人本人创作。可以有老师指导(须在备注中注明指导老师的姓名、所在单位、相关资历职务等信息),但不得由他人代创、冒名顶替、抄袭作假等违法现象。凡发生以上问题或后果的,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与本次举办单位无关。本次展演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举办单位。选手投稿、报名即视为认可启事内容、评选要求和结果。不认同者,请勿投稿、报名。本次展演活动特聘法律顾问,依法保障组织者、参与者合法权益。

  2、本次少儿“美育之星”艺术展演活动为首届,今后将视情每年进行一届。

  3、凡参展的书画作品选手,均有资格向青岛市楹联艺术家协会申报,成为小会员。

  十一、相关事宜咨询:

  1、组委会地址: 市北区伊春路16号(青岛市楹联艺术家协会办公室)

  李先生:13396489287       张先生:18563911980

  李女士:13386398201       李先生:18660222921         

  2、总收稿报名地址及周边区市交稿报名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1)  总收稿报名点:

  青岛市楹联艺术家协会办公室(市北区伊春路16号);联系人:于老师(13012511305);

  (2)李沧区第一报名点:

  李沧区玉一少儿书画辅导中心(地址:延寿宫路9号楼北平房),联系人:秦老师(87601433);

  (3)李沧区第二报名点:

  长岭路长浩艺术团(君峰路38号甲),联系人:冯老师(15254201696)、于老师(18561648949);

  (4)李沧区第三报名点:

  翰墨书画院(浏阳路2号甲51—4),联系人:刘老师(13708989151);

  (5)城阳区报名点:

  德泉画苑(金日紫都高春香诊所楼上),联系人:孟老师(17195333388)、段老师(13668896987);

  (6)胶州市报名点:

  余之庆博物馆(胶州市琴堂路2号),联系人:冷老师(13606305317)、许老师(13791845056);

  (7)西海岸新区报名点:

  墨泉书苑(黄岛德信利群商城内),联系人:王老师(13753213250)、管老师(15863078011);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孙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