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频道 > 法律 > 正文

胶州市场监管局“三个统一”再造执法办案新体制

2019-12-31 10: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31日讯(记者 孙强 马云帅)近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的意见》,对全局案件线索管理、业务监管科室参与办案、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罚没款入库监控等环节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实现全局执法办案统一流程、案件处罚统一标准、法制审核统一掌控。

  执法办案统一流程。通过设置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业务科室与办案机构联动办案、法制机构统一把关、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罚没款物动态监控等关键节点,改变了过去标准不一、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监控不力的状况,建立了行政处罚全流程统一掌控、各负其责、环节相扣、无缝衔接的运转机制,实现了职责明晰、设置科学、符合实际、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流程。案件线索统一归集管理。所有案件线索信息统一交由执法指导科负责登记,一日内分流至市局业务监管科、稽查科或者市场监管所。承办机构按照《程序规定》要求标准和时限对案件线索信息进行初查。承办机构对案件线索信息初查后,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依法作出予以立案、不予立案、移交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置,达到犯罪移送标准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共立案调查165起,向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1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条。

  法制审核统一掌控。通过法制集中审核,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执行、从处罚到公示、从适法到裁量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统一案件处罚从立案、调查、处罚到执行的裁量和处置标准,确保案件合法有效。今年共审核各类案件147起,罚没款入库230万元,提出案件核审意见550条。

  完善业务监管科参与办案体制,发挥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互补优势。在机关成立稽查大队,内设七个稽查科,与14处市场监管所一同承担综合执法办案职能。其他业务监管科根据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和监管实际需要,每月确立执法办案重点,执法指导科汇总后发各办案机构执行。业务监管科与相关稽查科、市场监管所建立执法办案联动机制,业务监管科以查办新、特典型案件为重点引领,指导和配合相关稽查科、市场监管所梳理、筛选业务监管领域案件线索、共同研究调查取证策略、定性意见和处罚依据,拓宽全局执法办案领域,提高全局典型案件办案专业化水平。自今年九月份新体制运行以来,共办理各类新特型典型案件30起,罚没款97万元。

(通讯员 高长玉)
责任编辑:刘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