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海域,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被罚款27万

2021-12-02 16: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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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上获悉,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因非法占用海域被行政处罚。

  根据青海罚决﹝2021﹞100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7月13日,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收到山东省海洋局《关于报送涉嫌违法用海线索相关情况的通知》,通知要求对疑点疑区图斑SD20210501-LS(包含青岛地铁3号线安顺车辆基地牵出线桥)涉嫌违法占用海域进行调查处理。经前期调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域内建设青岛地铁3号线安顺车辆基地牵出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为查明事实,建议予以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07]10号),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海域使用金标准为11.25万元/公顷;参照《山东省海域海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属较轻阶次:(非法占用海域面积不足20公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六倍罚款。最终,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给予罚款27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记者经查询了解到,此次案件的涉事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负责青岛地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目前,建设分公司承担青岛地铁2号线、3号线、R1线、1号线工程建设工作,同时承担着8号线胶东机场和红岛高铁枢纽轨道交通配套以及4号线前期工作任务。10月20日,公司名称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变更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孟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