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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一司机酒后驾驶屡教不改 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1-04-12 15: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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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2日讯(记者 孙强 马云帅 通讯员 王海涛 姜鲁)都说前车之鉴必须引以为鉴,可驾驶人宋某却偏偏不信,无视法律法规,一次酒驾被查处不长记性,4月11日又被查到酒驾,他必将为自己漠视法律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

  4月11日14时39分许,青岛胶州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巡逻至大营路与福州路路口时发现一位摩托车驾驶人看见警车神色慌张,驶入非机动车道降慢车速有意躲避警车,这一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

  执勤交警立即将车辆阻拦下来,将驾驶人宋某进行控制,执勤交警闻到宋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眼中充满血丝,执勤民警对其进行询问,驾驶人宋某说话时吞吞吐吐对执勤民警的询问支支吾吾,躲避执勤交警的询问。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来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宋某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查询得知这已经不是宋某第一次因为酒后驾驶被查处,在2019年11月宋某就因酒后驾驶被咱交警查处过,属于再次酒后驾车。再次对宋某进行询问,宋某这才说出实情“今天给雇主干活,干完活后老板请客吃饭喝了点酒,觉得走的比较偏僻又是下午,应该不会遇见交警。”没想到在路上看见警车时有点慌了,被执勤交警查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胶州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注意力分散,易犯困、疲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酒后驾驶。

责任编辑:孟庆喜